索引号: | 11341731MB1920853U/202405-00008 | 组配分类: | 医疗救助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2024)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绩溪县医保局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宣医保〔2022〕17号 | 医疗费用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疗费用。 到人 | 对当年度新增的特殊人员当年度的追溯: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80%、75%;返贫致贫人口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的,超过部分救助70%;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救助60%;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救助50%;年度救助金额最高5万元。 | 根据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每月新增特殊人员名单逐一进系统筛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追溯。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的银行账号 | 按月 | 县医保局医保中心征缴股0563-8159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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