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95524957N/202401-00084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宣城市消保委消费警示: 警惕培训领域“不过退费”的消费陷阱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近期,市消保委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某教育培训咨询机构在招生时候承诺“不过包退”,但是真到了退款的时候,却卷起铺盖走人,“失踪了”。
这两年,全市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的退费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承诺消费者参加培训后,公务员、教师等考试未通过将一次性全额退还缴纳费用,但是交钱容易退费难,教育培训机构在消费者未通过有关考试后,不按协议规定及时退还学费的情况屡屡发生。
在此,宣城市消保委郑重提示消费者,谨慎参加“不过退费”的培训,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培训机构报名培训,核实是否有办学培训资质,并签订书面协议。在签订书面协议时防止冗长的合同中暗藏种种限制性条款。
2.对于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在咨询过程中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听不信。
3.避免通过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方式向个人账户缴纳培训费,缴纳培训费时应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并妥善保存。
4.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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