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970W/202405-00003 组配分类: 失业登记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失业登记服务指南】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24-05-06 16:17 来源: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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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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