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778A/202502-00009 | 组配分类: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华阳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企业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服务指南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05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2023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资金集中收付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军队资金管理中心)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人社部社保中心)统一办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信息审核及转移接续工作,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退伍军人无需个人申请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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