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316/202404-00031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申请指南】2024年强制扑杀补助申报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5 | 发布日期: | 2024-04-25 |
一、申报流程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五)申请材料:
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
二、咨询电话:0563-8164249。
三、受理单位: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四、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563—8158005(县农业农村水利局)、0563—8162536(县财政局)
举报地址:绩溪县扬之南路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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