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403-00087 | 组配分类: | 灾害处置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工作提示单(森林防火)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供电公司,龙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针对当前温度回升,农事、祭祀、生活等野外用火增多,而森林火灾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的实际,为预防森林火灾,现将近期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效果。要在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家喻户晓的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监管。教育引导全县人民认清森林防火区野外违规用火的危险,了解森林火灾的损失和危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从“要我防”转变为“我要防”。
二是强化隐患排除。即日起,立即组织有关责任单位清理重点区域重要目标周边的可燃物,尤其是位于林区的集中墓葬区、供电和危化品设施设备周边,人为活动频繁的景区、古道周边等,要及时设置森林防火隔离带,保持隔离带上无可燃物等。
三是强化巡查巡护。要有应对森林高火险预警的响应措施,要有第一时间发现用火、处置违规用火的行动力。要强化对集中墓葬区、人流较多的景区等重点区域的管控,清明节等高火险期,要酌情安排人员蹲点值守,及时管控野外违规用火。
四是强化依法治火。对于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屡禁不止的区域,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严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尤其要对在森林防火区屡次用火涉险的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根据村规民约对其进行处理,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扑火物资和装备正常,应急力量充足有力,森林火情接处警程序规范。要督促指导各村制定森林火情处置应急对策,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快速有效控制住火势蔓延趋势,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春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特别是清明节高火险期即将来临,请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织牢织密森林火灾防控网,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形势平稳向好。
绩溪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绩溪县林业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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