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4877/202506-00032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
发布机构: | 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最新版】【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绩溪县高龄津贴申领申请审批程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6-06 | 发布日期: | 2025-06-06 |
一、对象及标准
凡绩溪户籍且年满 80 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享受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为80- 89 周岁,每人每月45 元;二级为90- 98周岁,每人每月50 元;三级为99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 元。
二、办理流程
高龄津贴“免申即享” 按照“信息核对、免于申报、比对发放”的程序进行办理。
(一)信息核对。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通过数据交换,每月向县民政局提供全县高龄老年人信息;县民政局每月将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信息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信息反馈至各村(社区)进行核查造册;各村(社区)据此公示本村(社区)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姓名、享受金额、出生年月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5 个工作日后将公示结果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
(二)免于申报。我县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高龄津贴,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
(三)比对发放。每月10 日前,县人社局将本月 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社保数据提供给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将本月高龄老人的新增、死亡、户口迁移等情况提供给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汇总、审核并经大数据比对后,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老年人确认标准及发放金额,于每月15 日前形成高龄津贴发放初步名单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复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每月 20 日前将复核结果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于每月 25 日前将高龄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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