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404-00108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4-29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4-04-29 08:34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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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559号)文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万元,于2024年3月已拨付长安镇、板桥头乡、扬溪镇各5万元,给予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资金补助,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装备购置、灾害应急调查监测等。除该项资金外,2024年暂无救灾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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