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312-00181 | 组配分类: | 乡(镇)村公 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关于绩溪县2023年第十五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的批复 | 文号: | 宣政地(2023)58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07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绩溪县人民政府:
绩溪县2023年第十五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只转不征)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宣城市绩溪县瀛洲镇仁里村,荆州乡上胡家村、下胡家村,临溪镇孔灵村、周坑村,扬溪镇塘塍村、扬溪村,家朋乡汪家店村,长安镇梧川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3.8255公顷(耕地0.92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转用集体未利用地0.0051公顷。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8306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9259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县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批后实施程序,落实补偿安置措施。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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