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403-00083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租房选房或摇号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2024年第一次合租大学生公租房调剂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合租大学生公租房居住条件,解决大学生关注公租房调剂问题。现就2023年(第十八次第四批次)入住洪川廉租房住宅小区合租大学生调剂方案如下:
一、调剂会议地点: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二、调剂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
三、调剂房源的地点:吴家山扩区公租房。
四、调剂房源状况:目前吴家山扩区一室一厅公租房调剂房源共7套。
五、本批次调剂大学生人数7人。
六、调剂方法:现决定采用抽签调剂方式,解决本批次合租大学生公租房调剂。
七、具体步骤:
1、本批次需要调剂大学生在2023年12月29日前提交调剂申请表。
2、申请调剂大学生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30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室集中。(若本人不能前来,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绩溪县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宣读《合租大学生公租房调剂方案》。
4、按照登记顺序号抽取房源号,现场宣读登记确认。
八、情况说明
调剂到吴家山扩区公租房的大学生需重新签订合同,按规定交纳租金(从申请分配入住公租房之日起未满三年的,按照楼层1.1元或1.2元每平方交纳;后三年按照楼层5.5或6元每平方交纳)。放弃调剂的本批次大学生,以后不再调剂。放弃调剂后的大学生同样于抽签日起开始缴纳房租,在单人承租期间租金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大学生租赁公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2018〕154号)文件规定执行(未满三年的按照楼层1.1元或1.2元每平方交纳;后三年按照楼层5.5或6元每平方交纳),放弃调剂后合租期间租金标准按该文件规定减半收取。调剂的大学生在腾退原合租公租房时,易耗物品(水龙头,灯泡,阀门、开关等)若有损坏请及时修好,并将腾退房打扫干净,经我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后办理退房手续。调剂的大学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两周的腾退期,如果在腾退期内没有退房,超出时间将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收取房租。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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