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6634/202502-00015 | 组配分类: | 性别变更、更正 |
发布机构: | 长安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业务办理流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06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一、项目名称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性别变更、更正)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长安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变更性别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变更人《居民户口簿》;
2、变更人《居民身份证》;
3、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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