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23593J/202312-00077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和《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Ⅲ 级响应的通知》(宣大气办〔2023〕33号)的要求,市大气办决定全市于12月27日1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措施。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同时于12月27日1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措施,请你们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按照《绩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方案,落实响应措施。
二、督促应急减排清单中的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按照黄色预警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请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请各有关单位每日上午下班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至县环委办,直至预警解除。
联系人:张爽 8159219
周睿 8166993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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