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312-00072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3年第五次合租大学生公租房调剂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2-20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为进一步改善合租大学生公租房居住条件,解决大学生关注公租房调剂问题。现就2022年(第十七次第十批次)入住洪川廉租房住宅小区合租大学生调剂方案如下:
一、调剂会议地点: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二、调剂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三、调剂房源的地点:吴家山扩区公租房。
四、调剂房源状况:目前吴家山扩区一室一厅公租房调剂房源共5套。
五、本批次调剂大学生人数5人。
六、调剂方法:现决定采用抽签调剂方式,解决本批次合租大学生公租房调剂。
七、具体步骤:
1、本批次需要调剂大学生在2023年12月6日前提交调剂申请表。
2、申请调剂大学生于2023年12月21日上午9:30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室集中。(若本人不能前来,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绩溪县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宣读《合租大学生公租房调剂方案》。
4、按照登记顺序号抽取房源号,现场宣读登记确认。
八、情况说明
调剂到吴家山扩区公租房的大学生需重新签订合同,按规定交纳租金(从申请分配入住公租房之日起未满三年的,按照楼层1.1元或1.2元每平方交纳;后三年按照楼层5.5或6元每平方交纳)。放弃调剂的本批次大学生,以后不再调剂。放弃调剂后的大学生在单人承租期间租金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大学生租赁公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2018〕154号)文件规定执行(未满三年的按照楼层1.1元或1.2元每平方交纳;后三年按照楼层5.5或6元每平方交纳),放弃调剂后合租期间租金标准按该文件规定减半收取。调剂的大学生在腾退原合租公租房时,易耗物品(水龙头,灯泡,阀门、开关等)若有损坏请及时修好,并将腾退房打扫干净,经我中心工作人员验收后办理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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