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310-00115 | 组配分类: | 舆情收集回应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农村危房改造户改造完工后申请工程验收,镇村联合初验后报县危改办,县危改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
一、拆除重建房屋(鉴定为D级)
拆除重建房屋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并采用地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措施。
二、维修加固房屋(鉴定为C级)
维修加固房屋须消除危险结构,房屋整体美观,性能安全适用,禁止单纯进行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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