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310-00085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关于《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为更好推动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县应急局组织起草了《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县上一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期限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为防止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出现许可证发放断链、无证经营等现象发生,做好新一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县应急局组织起草了《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由县应急局组织起草,报请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申请上政府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后发布。
四、主要内容
《绩溪县(2024-2026)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一是明确经营期限和许可范围。二是按照规定程序对本次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做好安排。三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条件审查及监管执法提出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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