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23593J/202311-0000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03 | 发布日期: | 2023-11-0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1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共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8173148
传 真:0563-8166939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
附件:审批意见(华统生猪屠宰项目环评)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