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309-00087 | 组配分类: | 自愿退出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2023年自愿退出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20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一、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押金收据、水电缴清发票等。
二、申请方式流程:公租房租赁期届满,需要自愿退出的,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前30日内向房管中心提交无房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办理退租手续。
三、申请受理机构:绩溪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四、受理地点:河滨路建设大厦2楼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科。
五、咨询电话:0563-8166007
六、监督电话:0563-8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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