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444 | 组配分类: | 评优绩效考核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扬之小学教职工绩效积分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准确评价教职工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强化工作执行,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进学校绩效考核制度顺利实施,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促进学校教师的均衡配置,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四、绩效积分制考核构成
绩效积分制考核由本职工作积分制考核和师德积分制考核两个方面构成。
(一)本职工作积分制考核内容及办法
1、本职工作积分制考核内容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业绩35分、增减分。
(1)考勤(10分)。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得满分;病事假每期累计5天内不扣分;超过规定天数的,病假每天扣0.3分;事假每天扣0.6分;迟到、早退、缺席会议每次扣0.1分;擅自离校每次扣0.4分;旷课每节扣1分;旷工每天扣3分。请长假的酌情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无校籍管理改革措施,科学设置岗位,教师服从学校岗位工作安排。超工作量者酌情加分。
该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3)教育教学过程(2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班主任和中队辅导员还要考核班级管理、活动开展、资料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考核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该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3和附件4
(4)教育教学工作业绩(3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绩。
该项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3和附件4
(5)行政人员考核办法。
<1>自由选择。学校双肩挑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可以自由选择考核办法(选择教师测评,依据教师考核办法考评;选择行政人员测评,依据行政人员考核办法考评。)
<2>选择行政考核的人员,必须完成教学常规本职工作,未完成的酌情扣分。行政人员分管工作取得成绩者,酌情加分。
2、本职工作考核程序与方法
(1)学校成立绩效积分制考核工作领导组。
(2)制订绩效积分制考核实施方案和积分制考核评分细则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
(3)召开教代会,对学校制订的绩效积分制考核实施方案和绩效积分制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
(4)考核办法
由学校考核组负责,在每学年度结束以后进行,学校考核组分别依据本校《教(职工)本职工作积分制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二)师德积分制考核内容及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考核内容及办法详见《绩溪县扬之小学教职工师德积分制考核办法》。
五、计分办法
教职工绩效积分制考核分=本职工作测评分×80%+师德测评分×20%
教师本职工作测评分=考勤+教学教研工作测评分+班主任工作测评分(中队辅导员工作测评分)+安全管理测评分+教龄分+增减分。
师德积分制考核测评中,中层以上领导测评分在计算时,扣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一般教职工测评分在计算时,扣除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六、考核程序
1、教职工填写各块测评自评表。
2、各考核组依据相关评分细则及由有关部门、被考核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填写《扬之小学教职工本职工作积分制考核量化评分统计表》并公示。
3、考核领导组召开会议,确定考核成绩。
4、填写《扬之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扬之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测评汇总表》。考核结果在校园内公示。
5、《扬之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及《扬之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测评汇总表》一式两份报教体局。
学校教职工对绩效积分制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七、其他规定
1、病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2、新入编教师按实际工资进行测算,计4个月发放。
八、考核结果使用
教职工绩效积分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按比例从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和绩效积分制考核优秀人员中确定。
依据教职工绩效积分制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九、加强领导
绩效积分制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确保绩效积分制考核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绩效积分制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 长:邵宗惠
副组长:李立新 周小珊 胡护林
成 员:许晓雄 周金豹 胡卫忠 程文凯 汪东兴
王雅宁 童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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