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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60B/202502-00006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5-02-21
发布日期:
2025-02-21
收养登记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时间:2025-02-21 12:01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公安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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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二、
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
申报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备注: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
四、
受理部门
绩溪
县公安局下辖的
11个
派出所
五、
办理条件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六、
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七、办理
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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