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118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第一私立幼儿园活动组织安全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1、当班教师负责接待幼儿来园和离园,当班期间,提高安全意识,负责照顾好幼儿。
2、加强晨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3、当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4、幼儿户外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幼儿的安全。
5、当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得离开幼儿。不准让幼儿代做杂事。
6、工作交接时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签字确认,好交接班记录。
7、负责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8、注意班级紫外线开关情况,防止意外。
9、时常注意和排查班级物品摆放或使用给幼儿造成的不安全隐患。
10、每天下班前要对班级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寝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11、当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12、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给值班领导或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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