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3-00036 | 组配分类: | 评优绩效考核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金沙学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教人[2023] 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我校2022年度考核共32人(含2022年新录用2人,选调教体局1人,支教13人),参加师德考核33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经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以许道红校长为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具体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许道红
副组长:舒建民
成员:周孝华 许元晖 周甜 方舒娴 方烨烽
三、考核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年度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一年来工作的总结评价,坚持以师德表现为重点,倾斜一线教师,照顾全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教职工发扬优点、改正不足,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推动教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应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情况。
五、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档次五个档次进行评定。
1、经查实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或不文明交通行为,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2、考核对象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档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但处分解除当年不得评为优秀档次。考核对象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档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3、年度内病假、事假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4、2022年12月及以前到龄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
5、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6、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只写评语但不确定档次,考核结果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六、优秀的比例分配
1、按照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以内的比例,上级分配我校2022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为6人。
2、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师德考核仍在学校进行。
七、考核的主要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22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选原则上参考绩效考核成绩、师德表现及工作表现,倾斜一线教师,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暑假调配的工作人员2021—2022学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仅作为年度考核档次确定的参考依据。
八、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3月15日,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组,制定公示并上报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3月16日,召开教职工会议进行宣传动员;
3月16-17日,教师填写并上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3月21日,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分管领导根据绩效积分考核结果、师德评议结果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档次建议;召开考核领导组会议,统计民主评议结果,讨论确定考核档次;
3月22日—28日,公示年度考核结果;
3月28日,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确认签字;
3月29日,考核结果汇总,各项材料上报教体局。
绩溪县金沙学校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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