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8-00062 | 组配分类: | 安全管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安徽绩溪家朋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31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
(一)应急小组机构
组长:程文格(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电话:180****1298
副组长:周金豹(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环境卫生管理)电话139****3535
成员:汪福来(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食品贮存加工使用管理)电话:138****7110;章飞鸣(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食堂运行,食品采购),电话:150****3906;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监督食品卫生安全)
应急小组电话:05638430678
(二)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对食物中毒事件人员初步调查、了解情况,抢救中毒人员,报告县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与保全中毒病人呕吐物、排泄物等,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物,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二、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每餐均应当安排专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就餐者有呕吐、腹疼,腹泻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出现有2例相同或相似症状的学校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隐患自查
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及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
四、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基本程序如下: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学校应立即向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县教体局联系电话:0563816908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8156269
县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05638162454
2、立即组织救治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
通知各班班主任立即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尽快将排查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送医疗机构就诊。
3、保护现场
发生疑似食物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厂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样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等。
疫情防控期间,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的处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4、配合调查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放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放映。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召回已经售出的相关食品。
5、及时总结,建立档案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整改、总结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五、妥善处理投诉举报
对接到的关于本单位相关食品的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积极调查,妥善处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做好已售出问题食物召回等工作。
绩溪县家朋学校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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