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8-00060 | 组配分类: | 教师培训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组织开展绩溪县2023年“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第二期提高班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08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教体局机关: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努力培养一支适应21世纪基础教育改革和新课程实施需要,具有现代教育综合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组织开展绩溪县2023年“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第二期提高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托浙江大学丰富的教育资源,通过培训使骨干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改革意识,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学观念、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为绩溪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绩溪县2023年度中小学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51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
2023年8月19日--24日(含往返)
四、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围绕教育新常态、教育改革与发展前沿等内容,以学科教学创新能力研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学科核心素养新需求为重点,提升我县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创新能力,打造本县学科教学骨干团队,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方式及地点
本次培训委托浙江大学承办,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地点:浙江大学(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支付,学员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
七、注意事项
培训期间,会务组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各项工作,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做好各种记录,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培训高质量地圆满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员考核要求。上下午签到考勤,迟到、早退3次按缺勤半天记。缺勤超过一天的学员,取消该学员结业资格。
(二)培训纪律要求。
1.参训学员学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尊重老师,服从管理,举止文明,仪表整洁,保持课堂安静,不闲聊,手机调至静音。
2.培训期间注意自身的健康和安全,做好防暑降温准备,不得饮酒。
3.培训期间参训教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教体局师训主管部门领导批示同意。
4.学员应积极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绩溪县教体局2023年 “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提高班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绩溪县教体局2023年 “十四·五”中小学骨干教师第二期提高班培训班人员名单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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