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304-0006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4 发布日期: 2023-04-24

【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华斌:《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24 16:36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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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绩溪县农水局局长徐华斌对《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以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为着力点,提升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体系,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

(2)安徽省农村供水保障规划(2020-2025)

(3)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

(4)关于转发《水利部等9部委局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水农〔2021〕137号)

(5)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皖水农函〔2022〕492号)

(6)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

(7)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

(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9)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12)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

(13)《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试行)》

(14)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2020.01)

(15)《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16)其他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文件、规划、技术标准。

三、制定意义

健全完善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全县8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1处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30年底前,全县7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四、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县农水局牵头启动编制任务。经过了各乡镇的对农村供水工程现状的全面排查和梳理,邀请第三方公司根据我县排查出的实际情况编写了该实施方案,经报送市水利局核稿,省水利厅审批后印发给各乡镇。

五、主要内容

(1)建立台账

根据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建成后所覆盖原有供水工程情况,对照水利部《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全县7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逐项内容梳理,摸清绩溪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建立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台账(见附表1)。

(2)实施步骤

根据绩溪县农村供水工程现状得分及存在的问题,结合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对照评价细则“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五个方面,对排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全面进行整改完善。今年底(2023年),5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8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处千人供水工程及25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实现标准化管理;其它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30年底前,全县7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力争创建3个水利部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如下:2023年工作任务:完成5座农村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关工作。2024年工作任务:完成15座农村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工作。2025年工作任务:完成8座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关工作;完成1座农村千人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关工作;完成5座农村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关工作。2026-2029年工作任务:完成剩余44处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关工作(每年完成11处供水工程申报)。2030年工作任务:对已申报标准化管理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抽查复核,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在78处申报标准化管理的农村供水工程中择优选择3处申报水利部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

(3)有序推进标准化管理

各乡镇政府及水厂要对照绩溪县标准化管理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于5月底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5座农村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申报相关工作。

六、创新举措

供水工程“三分建七分管”,县政府将成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领导组,将其作为今后长期的农村工作重要内容,将供水保障提高到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上,统筹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出台制度保障供水工程的实施、运营和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高质量服务广大农村居民。各镇将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建立管护机构、落实管护资金,对划定的乡镇村级水源保护区设立标志牌,整治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水利、生态环境、卫健、乡村振兴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监管制度、开展监测工作,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帐,互通工作进展,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供水标准化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七、下一步工作

对照评价细则“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根据年度任务安排细化年度改进措施、责任人、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2023年工作安排:开展5座千人以下供水工程申报标准化管理的自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开展水源保护、供水设施保护及整治工作,开展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完善水价体系,规范开展制水、巡查、维护、水质检测工作。责任人为供水工程所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农水局

解读人:徐华斌

咨询渠道:0563-8158001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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