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20853U/202304-00025 | 组配分类: | 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医保局二季度行政处罚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4-10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绩医保罚〔2023〕01号 | 宁国市养天和时代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绩溪龙川大道店和绩溪五蜂园店涉嫌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案 | 宁国市时代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绩溪龙川大道店 | 洪建智 | 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刷卡服务将不符合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绩溪县医疗保障局开具《缴款通知单》,凭通知单上生成的缴款编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4月6日 |
2 | 绩医保罚〔2023〕02号 | 宁国市养天和时代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绩溪龙川大道店和绩溪五蜂园店涉嫌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案 | 宁国市时代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绩溪五蜂园店 | 洪建智 | 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刷卡服务将不符合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绩溪县医疗保障局开具《缴款通知单》,凭通知单上生成的缴款编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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