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211-00159 | 组配分类: | 征地管理政策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23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临时使用国有土地 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审批和监管,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 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度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的通知》(皖自然资法函〔2022〕16 号) 要求,决定对各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 地审批情况进行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抽查内容及比例
2022 年 1 月 1 日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以来,市、 县局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安徽省临 时用地管理办法》 已批复的临时用地。依托安徽省国土空间基础 信息平台“临时用地管理模块”提取相关信息,每个市随机抽查 5 个项目 (不足 5 个的全部纳入)。
三、抽查时间
2022 年 11 月底前完成。
四、抽查方式
依托“安徽自然资源行政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管理 系统”开展内业抽查。系统自动抽取检查人员和审批报件。检查 人员以组为检查单元形成检查意见,检查结束后由厅相关业务处 室汇总各组检查意见,进行总结通报,并录入系统公示。检查评 分细则见附件。
五、抽查结果运用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列 入省自然资源厅对抽查市局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抽取的县 (市、 区) 评分结果纳入所属市的评价结果中。检查中发现使用人未经 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不按 批准用途使用,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等违法行为,按照《土 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处置。
六、有关要求
( 一) 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准备,切实保障临 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 查工作顺利进行。省厅拟于近期下发抽查人员名单和审批报建目 录并组织培训。各抽查组组长负责本组抽查工作,抽查人员要服 从本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抽查活动。
( 二)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保检查结果公 平、公正。对在抽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后,弄虚作假的项目评分为零,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临时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分细则
2022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临时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内容 |
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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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 规范性 (60 分) |
临时用地范围 (20 分) |
不符合临时用地适用范围的每起扣 5 分。 |
临时用地使用 期限 (10 分) |
项目申报使用期限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每起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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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审批 权限 (10 分) |
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层级 有误的每起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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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 (10 分) |
未按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每起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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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 性 (10 分) |
缺件审批的每起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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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监管情况 (20 分) |
按批准范围使 用 (10 分) |
批少占多,批东占西等不按批准范围使用的每起扣 5 分 |
按批准用途使 用 (10 分) |
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兴建永久建 (构) 筑物的每起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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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范要求 (10 分) |
系统安全填报 (5 分) |
涉密材料未进行脱密处理上传且审查时未发现的扣 5 分。 |
系统规范填报 (5 分) |
填报数据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附件材料未上传等 不规范的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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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系统备案情 况 (10 分) |
报部备案情况 (10 分) |
未在临时用地审批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上传至自然资 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备案的每起扣 5 分。 |
备注:1. 100 分制, 按照每项评分标准扣完为止;得分低于 70 分的不合格。
2.检查发现审批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等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被抽查对象的市局认定不合格, 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 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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