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52106XW/202306-00018 | 组配分类: | 衔接政策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绩溪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级标准 | |||||||||
绩溪县乡村振兴局、农水局 | 产业帮扶项目补助、收益 | 绩农水【2023】114号关于印发《绩溪县2023年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到户 | 省级标准 | 严格按照脱贫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程序。脱贫户申请,村初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10天无异议后,适时组织村级自验,乡镇抓好验收,验收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水局。县农水局会同林业局、人社局、文旅局、科技商务经信局分别负责各主管项目复核、抽查、公示,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发放。 | 补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局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上。 | 每年第三季度发放 |
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电话0551-62603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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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教育帮扶 |
皖扶办〔2018〕104号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 |
到户 | 省级标准 每人每学期1500元,每年3000元 | 1.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中高职困难学生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通过系统导出本地区春(秋)季困难学生名册,逐人审核校正,留存校正后名册并签字确认,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春(秋)季中高职困难学生皆具有正式学籍,无需贫困学生提供“学籍证明”。2.对于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贫困学生名册中的贫困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基本程序。由贫困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联系人填写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提供“学籍证明”,经村(居)委会、乡(镇)政府、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逐级审核申请对象困难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后,公示拟补助对象,无异议后发放补助。 | 补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局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监测对象中高职困难学生户上。 | 按学期发放 | 0563-8162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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