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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司党﹝2023﹞6号
关于胡瑾颖等3名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社区矫正管理局,县公证处: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报县委政法委同意:
胡瑾颖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邓晓晓同志任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副股长);
免去徐娜同志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职务。
现予公布。
中共绩溪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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