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58X/202106-00070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
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6-22 |
章宇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灵川半岛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房地产经过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依然突出,由此产生的信访事件也层出不穷,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自2020年11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为妥善解决天地房地产公司破产后遗留下“难办证”问题,经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由华阳镇政府作为申请办理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华阳镇严格审查天地房地产原规划平面图,符合规划设计的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对整体建筑均不符合规划平面设计的、权利人与原开发商私下买卖房屋周边地块占用回车场地等公共空间建设围墙的重大违反规划行为,破坏小区重要规划设施的,暂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城管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权利人自行整改退出该公共空间的,予以办理合法宗地、建筑面积不动产权登记。因开发单位主体灭失,权利人无法取得全款购房发票,导致税务部门无法核税办证的,由权利人凭购房合同等材料经管理人核实后,由税务部门协同管理人依法解决。
经2021年4月与您沟通,您提出的核税凭证问题,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税费凭证为不动产登记的必要件,请当事人与税务部门对接,妥善解决核税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关心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丽娜
联系电话:8173142
2021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