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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批准文件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6634/202304-00036
组配分类:
征地批准文件
发布机构:
长安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长安镇2023年第一季度征地启动公告
文号:
无
生成日期:
2023-04-10
发布日期:
2023-04-10
长安镇2023年第一季度征地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0:51
来源:长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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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加快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岭北片区古村落保护联网路工程长安段)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绩溪县登源河及农村路网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岭北片区古村落保护联网路工程长安段)建设征迁补偿预登记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项目土地补偿、建(构)筑物拆除拆迁预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迁补偿预登记位置及四至范围
征迁补偿预登记位置:长安镇庄团村、坦头村、梧川村、浩寨村、马道村。
四至范围:绩溪县岭北片区古村落保护联网路工程长安段项目建设范围
二、征迁补偿预登记权属和面积
征迁补偿预登记的权属为长安镇庄团村、坦头村、梧川村、浩寨村、马道村,征迁补偿预登记面积约60亩,建(构)筑物拆除拆迁18户,以实地丈量面积为准。
三、征迁补偿安置标准
征迁补偿标准分地类指导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补偿标准按照《关于批准绩溪县征地补偿标准分地类指导价的通知》(绩政办〔2020〕39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绩溪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复〔2020〕24号)文件执行。
四、办理补偿预登记时间
2023年3月25日开始。
五、从公告即日起,严禁抢建建筑物构筑物、抢种农作物。对抢建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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