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303-00028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29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
为切实提高我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绩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起草了《绩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说明报告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防汛抗旱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需要纳入预案予以固化,如贯通到乡级的指挥体系、防汛逐级包保工作机制、防汛抢险救援队伍组建、关键时刻防指领导坐镇指挥等;同时2022年修订的《应急预案》还存在防抗救环节相关部门职责仍不够清晰具体、少数应急响应条件不够合理、响应和预警衔接不够等问题。
2022年12月21日,省政府办印发《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1月15日省防指印发《安徽省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根据新修订印发的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政策依据
《应急预案》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10个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5.《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6.《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7.《安徽省抗旱条例》
8.《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0.《绩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8章43小节,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
本次《应急预案》修订主要为四个方面: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以下就《应急预案》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县防指、县防办、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准备:建立指挥体系,落实了四类防汛责任;分部门明确了相关预案准备;明确了基层队伍组建、演练基本要求;规范了防汛抗旱检查内容。
监测预报预警:新增农业农村部门监测预报职责;明确各级预警工作流程。
应急响应:明确了不同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条件与程序、响应行动,新增了不同灾害应急处置的衔接配合机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关于本次《应急预案》修订,主要把握五点原则。一是坚持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明确防汛抗旱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现行预案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三是固化经验做法,将近年来经防汛抗旱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纳入预案。四是明晰部门职责,拧紧“防抢救”工作责任链条,确保无缝衔接;五是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在应急准备、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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