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504-00029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8

绩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5-04-28 08:15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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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地址:行政办公中心5楼A5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电话:0563-8159026。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政府(办理机构: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或宣城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县纪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    

地址:行政办公中心四楼C40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电话:0563-816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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