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909/202504-00029 | 组配分类: | 监督途径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
受理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地址:行政办公中心5楼A5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电话:0563-8159026。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县政府(办理机构: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或宣城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县纪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
地址:行政办公中心四楼C40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电话:0563-81620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