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41731560675241C/202211-00001 组配分类: 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县直机关食堂维修项目招标函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1 发布日期: 2022-11-11

绩溪县县直机关食堂维修项目招标函

发布时间:2022-11-11 15:09 来源: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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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县直机关食堂维修项目招标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绩溪县县直机关食堂维修项目

2、工程维修单位: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 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43号

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工程预算价  555063.03元       

二、要求:

1、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

2、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按照预算价下浮10%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3、质量:合格,满足相关验收标准。

4、资质要求: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企业库成员单位。

5、工期:工程需于2023年1月2日前完工,工期45天。由于中标企业原因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采用累计制,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5%。

三、招标时间:

1、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因工程紧急,招标时间缩短至2022年11月14日上午9 点,递交投标书及开标地点:县行政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

2、投标书用简易投标函(格式已发给各单位)。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五、中标原则:投标企业报价一律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1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抽签确定中标企业。

六、质量保证金: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投标企业中标后,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质保期两年)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后进行无息返还(其中1%为防水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五年)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联系电话: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许巍倭0563-8153592    

现场踏勘联系方式:胡伟0563-8156416

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 11月12日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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