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31560675241C/202210-00001 | 组配分类: | 采购公告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改造工程招标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改造工程招标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绩溪县公安局瀛洲、家朋派出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维修单位:绩溪县公安局
3、建设地点: 绩溪县瀛洲镇、家朋乡
4、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5、工程预算价 196309.60元
二、要求:
1、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
2、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按照预算价下浮10%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3、质量:合格,满足相关验收标准。
4、资质要求:绩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企业库成员单位。
5、工期:工程需于2022年12月21日前完工,工期60天。由于中标企业原因每延误一天,罚款200元,采用累计制,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5%。
三、招标时间:
1、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上午9 点,递交投标书及开标地点:县行政办公中心第二会议室。
2、投标书用简易投标函(格式已发给各单位)。
四、付款方式: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五、中标原则:投标企业报价一律在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1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抽签确定中标企业。
六、质量保证金: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投标企业中标后,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质保期两年)满且无工程质量问题后进行无息返还(其中1%为防水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五年)若企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质量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联系电话: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许巍倭0563-8160031
现场踏勘联系方式:胡晓辉 8152866
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 10月14日工作时间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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