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66Q/202207-00042 | 组配分类: | 城市燃气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用户安全使用天然气承诺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用户更安全的使用天然气,我户根据绩溪县中油恒燃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发放的《用户安全使用手册》,特向燃气公司承诺如下:
1、我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2、我户如申请的是居民生活用气,在未取得燃气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居民生活用气用于经营性质的活动;
3、我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
4、我户不得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卧室、地下室等室内,必须安装在通风处;
5、管线、阀门、灶具等设备设施做到无破损、无漏气情况;
6、灶具周围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灶具周围油污进行清理;
7、燃气公司在安全检查时我户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合格经燃气公司验收后方可恢复用气;
8、我户如因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他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户自行承担,一切均与燃气公司无关。
承诺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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