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207-00013 | 组配分类: | 教师培训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7-11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园);安徽省徽州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的意见》(皖教〔2019〕23 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工程办﹝2022﹞4号)关于校本应用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及我县能力提升工程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校本应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本应用考核的实施
校本应用考核由学校(幼儿园)实施,需组织教师参加不少于20学分的信息技术应用校本考核。校本应用考核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由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依据校本应用考核规范,围绕教师自主选择的微能力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县能力提升工程执行办公室。
二、校本应用考核的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校本应用考核微能力认证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工程办〔2019〕2 号)里对每个微能力点的要求进行考核。
三、省级抽检及证书发放
各校(园)于7月20日前汇总本校(园)校本应用考核合格人员(完成网络研修30学时和校本应用30学时的参训教师)信息(表格见附件),电子稿报送至县工程办邮箱:535431267@qq.com,联系人:高青青。县工程办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工程办,市工程办将全市本次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省工程办。省工程办确定抽检教师并组织专家对抽检教师上传的材料进行评审。抽检合格,市本批次教师即可在省工程办证书打印系统下载证书(证书查询地址另行通知);抽检不合格,市本批次教师重新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应用考核工作。
四、抽检结果的应用
校本应用考核抽检结果将用于教师校本应用考核证书下载和对各校(园)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绩效的重要评价依据。
请各校(园)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确保为我县能力提升工程2.0 顺利完成任务。
附件:绩溪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 校本应用考核合格人员信息表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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