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206-00017 | 组配分类: | 预警信息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绩防指电〔2022〕2号 |
生成日期: | 2022-06-19 | 发布日期: | 2022-06-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成员单位:
6月19日我县进入梅雨期,据气象部门预报,19-20日降雨较明显,累计雨量50-100毫米,部分乡镇120-180毫米,并可能伴有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省、市防指已分别于18日17时和19日10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县防指决定自6月19日16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轮强降雨,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各乡镇防指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立即安排部署,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深入防御一线、靠前指挥防范。要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时对危旧房屋、建筑工地、各类企业开展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加强涉山涉水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在建工地管控,视情提前关闭和停工,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做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准备。
绩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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