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355163861N/202403-00069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殡葬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字〔2018〕62号)
2.服务对象 死者家属
3.服务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服务时间)
序号
机构全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1
上庄镇中心卫生院
上庄镇开发区
0563-856004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2
扬溪镇卫生院
绩溪县扬溪镇涉村59号
0563-835001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3
长安镇卫生院
长安镇镇头村长安路21号
0563-8510038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4
金沙镇卫生院
金沙镇金沙村
0563-8410061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5
荆州乡卫生院
荆州乡上胡家村
0563-8470405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6
华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华阳镇梓潼路43号
0563-5271733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7
伏岭镇中心卫生院
伏岭镇伏下村101号
0563-8390020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8
板桥头乡卫生院
板桥头乡下村89号
0563-8580005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9
家朋乡中心卫生院
绩溪县家朋乡坎头村涧滨路34号
0563-8430042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0
瀛洲镇卫生院
瀛州镇瀛洲村97号
0563-8310129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1
临溪镇卫生院
临溪镇临溪村8号
0563-8330342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12
绩溪县人民医院
绩溪县良安路110号
0563-8162164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14:00-17:30
13
绩溪县中医院
绩溪县西区锦屏路与中王路交界处
0563-8162676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周六上午8:00-11: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 人口死亡证明签发,包括医疗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司法部门签发的《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并进行死因推断后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签发《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
5.服务流程 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家属需凭死者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提供的死亡证明材料和死者生前病史本(如果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申请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在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或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死者家属持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三、四联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注销及签章手续。公安机关凭第二联办理销户,并加盖第三联公章。家属持第四联《居民死亡殡葬证》到殡仪馆办理殡葬手续。
6.服务要求 规范人口死亡证明签发使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卫健、公安和民政部门共同管理,是销户、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纸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印制,逐级免费发放,禁止在空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上盖章。对因管理、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而掌握的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
7.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3-8162454,0563-8169073;网上投诉渠道:jijk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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