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95524957N/202203-00017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食品监管)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18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市监处罚〔2021〕255号 |
绩溪县厨娘徽菜馆(高莲红)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绩溪县厨娘徽菜馆 |
高*红 |
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伍仟(¥5000.00)元整。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绩溪县建设银行,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与龙川大道交叉口,账户名: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款。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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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绩市监处罚〔202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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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校头雪云商店(陈雪云)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绩溪县校头雪云商店 |
陈*云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罚款人民币叁仟(¥3000.00)元整。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绩溪县建设银行,地址: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账户名: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款。 |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
202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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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绩市监处罚〔2022〕19号 |
绩溪县创鲜水果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绩溪县创鲜水果商行 |
汪*志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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