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95524957N/202201-00063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化妆品监管)(补充公开)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 市监 罚 〔 2021 〕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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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春润化妆品生活馆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案 |
绩溪县春润化妆品生活馆 |
王*时 |
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不予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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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绩 市监 罚 〔 2021 〕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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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新尚造型室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案 |
绩溪县新尚造型室 |
程*敏 |
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不予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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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绩 市监 罚 〔 2021 〕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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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致青春美容店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案 |
绩溪县致青春美容店 |
陈*媚 |
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不予行政处罚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改正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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