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102-00023 | 组配分类: | 教师行为规范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徽州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大力整治教体系统少数公职人员有偿家教、发表不当言论、作风不正、赌博酒驾、不遵守文明交通规则等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各校(园)利用开学之初开展教师宣誓活动和签订师德承诺书,通过教师宣誓和签订承诺书,时刻提醒自己信守承诺,规范行为,坚定教师职业信念和职业操守,深刻理解教师职业责任和义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师德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存入师德个人档案,一份由教师留存,
2、各校(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一些教育警示资料,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尤其要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坚守纪律底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营造教书育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学,确保活动不走过场,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教职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2.精心组织。各校(园)将警示教育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精心组织,通过学习、讨论交流等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对上述内容进行认真学习,确保一个不漏,覆盖到所有教职工。
3.确保实效。学习警示教育过程中,各校(园)要深入分析案例中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影响,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剖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整改落实。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查找自身不足,自觉规范执教行为,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学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要及时提醒处理,坚持边查边改,不留死角。
4、加强宣传。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宣传师德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校园公告栏、校园网、QQ群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活动开展要落到实处,各类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承诺书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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