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MB1989404J/202110-00016 | 组配分类: | 采纳情况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名称: | 《绩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反馈情况及采纳情况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关于《绩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我局于9月15日征求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及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绩溪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建议第26页8.2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中:“县财政局(县国资委):负责保障由县财政承担的应急工作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县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修改为“县财政局(县国资委):负责保障由县财政承担的应急工作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县属国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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