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2-00034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指南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绩溪县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助指南及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1-12-02 16:13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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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16〕857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 。

二、承办机构

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绩溪县财政局、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种植业服务中心)。

三、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四、补贴范围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五、补贴标准

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县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2021年补贴标准为84.28元/亩。

六、补贴流程

1、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农户补贴档案,根据补贴政策要求和土地确权登记补贴面积;

2、各乡镇对补贴对象和面积进行审核,制作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部门。

4、农业部门审核后编制全县补贴面积统计汇总表,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据此测算亩均补贴标准;

6、各乡镇再根据亩均补贴标准,再次统计上报补贴金额到县农业部门汇总;

7、农业部门审核后编制全县补贴金额统计汇总表,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财政部门;

8、最后,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户。

七、补贴时限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方式:

1、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2、县级:县财政局农业股,电话:8162486;

县种植业服务中心,电话:8157327。

(二)监督方式:

1、乡镇:各乡镇党政办;

2、县级:县财政局,电话:8162486;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电话:815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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