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807M/202110-00008 | 组配分类: | 受灾人员救助 |
发布机构: | 扬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扬溪镇2021年受灾人员补助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扬溪镇2021年受灾人员补助标准
1、直接按计算标准发放给救助对象
(1)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标准为每位遇难人员5000元。
(2)农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资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2、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救助,不得简单平均分配
(1)紧急转移安置:台风90元/人,其他灾害230元/人。
(2)过渡性生活安置:集中安置期间,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安置灾民的生活。
(3)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60元/人。
(4)冬令春荒困难补助:270元/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