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032632873/202112-00019 组配分类: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发布机构: 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1-12-06

(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6 11:20 来源:绩溪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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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二、申请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增减或减少情形的。

三、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职工人员变更表》。

四、服务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到绩溪县人社局综合窗口办理;

2、综合窗口受理、初审,扫描上传材料,录入数据;

3、征缴中心复核、审批;

4、或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件。

六、咨询方式

绩溪县人社局征缴中心:0563-815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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