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2380U/202011-00027 | 组配分类: | 创业开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板桥头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0-11-18 |
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1、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小额担保贷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3、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岁以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属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常住户口。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贷款申请人流动资金不足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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