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504-00044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18 15:02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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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要求

我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主体之一,要切实扛起责任,严格遵循“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政策关、文字关、时效关、内容关,统筹做好信息报送、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

(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上网保密制度。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国家保密局规定的信息,一律不得出现在政府网站上,确保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经办人员。成立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统筹做好本单位相关栏目内容的报送、发布和审核等工作,负责对信息发布审核表进行接收、登记,并统一归档。各股室、各所队至少上报一名信息员,各股室每月至少上报2篇信息,各所队每月至少上报4篇信息。

(三)认真做好群众关切回应。对网民的咨询、投诉、建议、县长信箱及部门信箱办件,单位要第一时间通过县政府网站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一般性问题3个工作日内答复,特殊性问题5个工作日内答复。

(四)提高网站安全意识。单位网站信息员要妥善保管网站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不得随意向他人公开,并按要求更新密码;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好账号、密码等交接工作,确保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

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各股室、所队在提供规范性文件、公告、重大决策等信息前,要认真编写、校对,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无误。要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明确该信息的公开属性、信息公开的载体方式、是否需要政策解读等,切实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审查,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负责发布,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各股室、所队报送政务信息前,需先填写《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审核表》,由各所、各股室、协会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负责人复审签字、主要负责人终审签字,报送至网站信息员处,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发布。办公室要按照县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格式、发布方式和时限要求,在相应栏目中进行发布,同时做好信息的纸质和媒介备份存档工作。

三、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管理

网站内容日常保障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股室、所队要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按照明责、督责、问责的原则进行审核发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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