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09:40-2024年12月06日 09:55
主持人:程子健
发布嘉宾:汪仁杰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发布会地点: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主办单位: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围绕“持续深化河长制,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进行专题发布。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9号)和《中共绩溪县委、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绩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接受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股,承担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县委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第四条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农业农村水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全县涉农、水利相关政策制定,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关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拟定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改、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统筹整合农业投资项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水利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对外交流。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援外项目和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五)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十六)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相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八)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二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规定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二十二)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二十三)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二十四)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监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二十五)负责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①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检疫防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③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灾害防救职责分工:
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办公地址
绩溪县扬之南路与龙川大道交叉口东50米
三、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8158005
邮 编:245300
邮 箱:jixiagri@163.com
五、负责人姓名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汪卫锋
本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了媒体及全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支持我县的河长制工作,共同推进我县河道水生态健康发展。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持续深化河长制,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新闻发布会。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他们是: 汪仁杰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林业局,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作新闻发布;二是记者提问环节。 首先,请汪主任围绕持续深化河长制,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进行专题发布。
【汪仁杰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2016年10月、2017年3月、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3次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推行河湖长制相关文件和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伟大号召;2021年,河湖长制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2016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任务表、路线图。2017年5月,我县在全省率先制定印发《绩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绩溪县河长制会议制度》《绩溪县河长制督办制度》《绩溪县河长制考核办法》等文件,建立完善河长履职、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制度,探索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等机制,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2017年以来,我县河长制工作考核位列全市前列。
一是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全县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187名,河长制县直联系单位59个,实现全县河流监管全覆盖。2024年累计完成县级河长巡河76次,乡镇级河长巡河486次,村级河长巡河2988次,巡河发现并整改问题58个。创新探索“河长制+村民自治”河道管理模式,把深化河长制改革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落实河道管护责任,挖掘资源利用转化新方式,推动河道长效管护与实现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做到县乡村三级“行政河长”真落实,“民间河长”共参与,“河道警长”齐发力,“技防河长”高保障,“检察官室”强监督,“志愿者”与“护河员”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河沟“四乱”有效遏制。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问题,2024年开展专项巡查165人次,河道379.3公里,整治乱占、乱堆问题36处,共计14.3吨,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全面实施污水、垃圾、改厕专项整治。全面启动新安江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审核清单,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全县75个中心村农村污水处理100%全覆盖,常住人口农村污水处理覆盖率达87.3%。进一步规范河道清淤疏浚审批手续,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重点河道开展执法巡查。
三是幸福河湖全力推进。着力打造“一河一景”“一水一韵”水生态景观工程,先后创成省级幸福河湖3条、市级示范河段8段。与黄山歙县联合共建华源河首条跨市界省级幸福河湖,高质量打造首条“山奇、水秀、林幽、石怪、气爽”的独特人文和风景相融的幸福河湖样板,推动水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化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与临安区河长办签订石门亭河-后溪联防联控协议,形成联合会商、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联合共治机制,因地制宜探索联合河湖长制,建立完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干支流协调的跨界河湖治理保护格局。以示范创建为核心,创新推行“治河先治沟、治水先治岸”的理念,全面推进河长制组织体系向农村小微水体延伸,进一步确保示范段水生态环境质量。
四是宣传引导持续发力。精心组织拍摄《“河”我一起,守护徽山绩水》《志同道“河”》河长制宣传片,分获第四届、第五届“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征集活动“优秀奖”和“三等奖”;扬之河幸福河湖建设《打造幸福河湖 扮靓水美山城》成功入选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典型案例集》;中央电视台CCTV-17农业农村频道先后2次播出绩溪县河长制工作成效;安徽日报头版报道华源河首条跨市界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纪实《跨界共建幸福河》;安徽公共频道连续两日播出华源河省级幸福河湖记录片。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河长制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部署要求,主动作为、团结协作、真抓实干,争当改革排头兵、急先锋,聚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敢作善为、奋发有为,努力为全县实现“五个当示范”提供有力支撑,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绩溪建设新篇章。
主持人:感谢汪主任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2个问题)
答记者问(一)
问:今年发布的县级总河长令第5号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汪仁杰:绩溪县总河长令第5号于8月27日由县级总河长签发,从加强统筹调度、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生态治理修复、加强工作保障七个方面,加快推动河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为绩溪“追赶江浙、争先江淮”提供有力水生态支撑。
答记者问(二)
问:请问,我县幸福河湖建设情况?
汪仁杰: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绩溪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争样板、发展争上游、工作争一流”目标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河流治理新格局,着力巩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成果,打造人水和谐生态宜居山城。
从2020年以来,我县先后创建成功登源河瀛洲段省级幸福河、扬之河城区段省级幸福河、华源河省级幸福河,今年继续创建大源河上庄段省级幸福河,目前已通过市级验收。
[ 12-06 08:42 ]
谢谢汪主任精彩回答。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本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了媒体及全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支持我县的河长制工作,共同推进我县河道水生态健康发展。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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