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09:00-2024年09月05日 09:18
主持人:胡越
发布嘉宾:舒卫华 绩溪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发布会地点: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主办单位: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围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专题发布。
(一)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平台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城镇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全县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承办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六)负责全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乡、村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并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七)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和指导城市“三无”对象、孤残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核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研究拟定全县殡葬改革办法,实施殡葬管理;负责全县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十二)开展慈善捐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民政局设4个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档案工作。
2、承办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文明创建工作。
4、拟定全县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6、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主管婚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7、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
8、负责乡镇民政所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1、拟定全县社会福利工作发展规划和推进全县社会福利社会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
3、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慈善募捐和慈善救助活动;管理和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指导慈善协会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福利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国家对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对全县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年度审检工作。
5、负责全县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建立和完善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网络,负责管理全县福利彩票(投注站)销售及本线福利资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7、主管全县救灾救济工作,了解、检查并上报灾情,分配、管理并督査使用救灾款物。
8、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接收分配国际援助及捐助的救灾款物。
9、办理全县性社会募捐、义演、审批工作。
10、负责接收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救灾信息系统管理及救灾物资仓储、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
1、按照有关的政策和要求,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编制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报告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3、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乡镇政府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动态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团准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5、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复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中的违法、违纪人员,出具伪证的单位和弄虚作假的保障对象。
6、负责全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的救助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
1、负责全县社团、民间组织年度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县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2、负责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乡镇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线的管理;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管理监督全县地名标志。
4、负责承办全县弃婴领养、收养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草拟全县疾葬改革办法,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殡葬改革,指导县殡仪服务中心等公墓管理工作
5、指导基层民政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加强软件资料管理,实现基层民政所各项业务便捷、高效、有序运转;开展基层民政所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基层民政干部队伍。
办公地址:徽山大道1333号绩溪县民政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563-8163261
邮箱:jiximzj@126.com
邮编:245300
主要负责人:舒卫华
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我县将持续进取、务实创新,不断总结完善,确保改革早出成果、早见成效,推动绩溪养老事业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绩溪县2024年度“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新闻发布会。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是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具体内容是什么?围绕哪些方面开展此项工作?经县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他们是: 舒卫华 绩溪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红卫 绩溪县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一是县民政局负责同志作新闻发布;二是记者提问环节。 首先请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舒卫华同志围绕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进行专题发布。
【舒卫华 绩溪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对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一直以来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绩溪民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9月,县政府印发《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探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县级统一管理模式,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将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改革的背景和过程
我县10家乡镇敬老院基本是2010年前后建造,其管理、服务等处于一种解决基本居住、生活保障状态,普遍存在硬件设施设备老旧、机构入住率偏低、管理队伍年龄老化、管理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政府兜底保障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职能难以有效发挥,己不能满足目前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急需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2023年9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到2024年底,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保障的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与养老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主要内容
一是破“体制机制”局,深化供养机构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破除乡镇敬老院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敬老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对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实行县级统一管理,严格落实敬老院管理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二是破“设施落后”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强化资源整合,优化服务供给,构建“1+4+N”机构布局,即:1个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4个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N个养老服务设施。将闲置敬老院改造为嵌入式养老机构或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采取灵活、可持续方式运营管理,做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辐射周边居家养老服务。三是破“管理服务”局,强化市场运营机制。邀请专业服务团队运营区域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高兜底保障服务质量,破除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管理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运营主体在我县注册养老服务公司或民非组织,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规范服务等责任。运营方财务每月备案,押金实行银行第三方存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落实
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全县“一盘棋”思想,扎实实施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早出成果、早见成效,不断探索、总结、完善,推动全县养老事业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各位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宣传,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一)
问:请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是如何推动的?
舒卫华(绩溪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答:一是征求意见,完善方案。为依法实施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我县多次召开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形成初步方案后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改革方案并过司法审查程序。二是会议研究,出台方案。2023年9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改革小组组长。2023年11月,《绩溪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方案》《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方案》,经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三是成立机构,保障运营。2024年5月县编委批复成立绩溪县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职责,组织实施好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公建民营”规范运营、可持续健康发展。
答记者问(二)
问: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下一步将如何继续规范监管?
曹红卫(绩溪县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答:我县将扎实推进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做到“三个强化和规范”:一是强化和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重点是资金安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有序运营。二是强化和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重点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实施,从机制上保障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三是强化和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拓展,重点是医疗康复服务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拓展,提升养老机构生命力、影响力。
[ 09-05 09:00 ]
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我县将持续进取、务实创新,不断总结完善,确保改革早出成果、早见成效,推动绩溪养老事业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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