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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绩溪县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保安全”暨药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全面推进绩溪县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保安全”暨药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0:05-2022年12月16日 10:30

主持人:葛美云(县政府办副主任)

发布嘉宾:汪雪晖(绩溪县食药安办副主任)

发布会地点:县行政办公中心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主办单位: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简介: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围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发布,并答记者问。

  • 部门简介
  • 发布小结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5、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规定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指导非公党建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7、承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服务。

8、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12、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7、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8、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让我们了解到我县2022年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情况。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宣传好、报道好我县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工作落实情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文字直播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为此,特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县2022年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详细解答。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他们是: 绩溪县食药安办 副主任 汪雪晖;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 负责人 凌 云。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农水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安徽松鼠云詹氏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徽都徽菜食品有限公司、绩溪天润发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绩溪县国际大酒店、安徽徽顺酒店有限公司、安徽省森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绩溪县健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作新闻发布;二是记者提问环节。 首先,请绩溪县食药安办副主任汪雪晖同志围绕“全面推进绩溪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发布。

【汪雪晖(绩溪县食药安办副主任)】

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安排,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全面推进绩溪县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保安全”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着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能力水平,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防范化解食品药品领域重大风险。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郑栅洁书记在“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中提出的“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及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强监管、查隐患、重服务、促发展,强化履职能力,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加强食药安全监管,推动我县食药安全形势持续改善,稳定向好。

目前,全县共有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153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49户(含3户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69户,食品经营销售单位1162户,餐饮服务单位(含小餐饮)872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户。

二、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一)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我局召集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股室及执法大队召开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部署会,将省、市局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落实,对接下来的专项行动进行了细化部署。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守查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宣传组、督查督办组、案件查办组,层层压实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2.制定方案,加大宣传造势。结合我局日常监管工作,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制定了绩溪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为加大对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宣传,形成强有力舆论造势,我局通过网站、报纸、微信、标语、执法人员深入一线等方式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整治成效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案件的处置结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细化方案,确保责任到人。各市场监管所、食品股及执法大队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针对辖区特点、热点、敏感点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人。并实行周调度会制度,在每周例会上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

4.全面排查,进行全链条监管。全面排查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全面摸清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与进口冷链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大督查、网络餐饮安全专项行动、食品安全“雷霆行动”紧密结合,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

5.认真落实,深入推进工作。根据全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及市局《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积极制定绩溪县《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建账销号、风险会商等九项工作机制。

6.加强抽检,提高监管水平。均衡推进我县2022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科学计划安排承检机构实施我县食品抽检工作,确保从时间、品种、区域上均衡推进,对不合格较多的食用农产品适当增加抽检频次,及时完成检验工作、信息发布工作以及不合格品核查处置工作。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1.统筹开展药械安全日常监管。我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疫苗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单位和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效运用安徽省药品监管智慧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化、数字化”。先后开展了药安乡村专项行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医疗器械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麻醉精神药品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可用于医疗美容器械和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结合冬奥会保障工作开展了违规销售肽类激素和兴奋剂专项检查。

2.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了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2022“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清单和销号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二是开展疫苗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联合县卫健委部署开展疫苗流通监管工作,建立了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通报机制。依法对疾控中心和各疫苗接种点开展了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日常自查,及时上传疫苗接种溯源信息。三是相对集中实施了公立医疗机构疫苗药械安全监督检查。今年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两家公立医院为重点,通过查看现场、抽查产品、调阅票证和诊疗记录、重点科室谈话等形式,全面检查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产品在“购、运、存、用”等关键环节的质量安全情况,探索实施了相对集中检查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医疗机构日常诊疗工作的影响。

3.合力防范用药用械安全风险。一是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物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国家、省两级抽检不合格品种、重点监管品种、使用量大品种为重点抽检对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年度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在抽检过程中,我们全程采取双人抽样、双人核对措施,对阴凉储存药品采取适当温控措施,确保样品及抽检信息及时准确传送。二是继续加强药械安全风险监测。联合县卫健委印发了2022年药械监测工作计划,建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通报机制,对上一年度监测工作先进的医疗机构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发挥交叉互查作用。按照市局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县际交叉互查工作,开展辖区市场监管所药械稽查能力提升现场实训和比学工作,实现辖区总体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控能力和监管稽查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强化监管实效。四是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药品科技活动周、医疗器械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安全用药用械普法宣传活动,实现药械安全科普进校园、进乡村,充分运用LED等设施设备,通过充分发动、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药械安全氛围,促使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者知法懂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法律约束双重作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辖区药械化经营秩序和产品质量安全。

4.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服务助企。一是积极走访服务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零距离开展普法宣传,对近年来新修订、新颁布的药械监管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进行现场宣贯;积极推广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确保各类经营使用单位可及时通过新媒体获取法规条文、监管动态、通知公告、召回信息和科普知识等。二是强化药品连锁经营模式开办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新型药品零售业态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对未影响到药械化使用安全、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免罚”,多角度营造本地健康、有序、竞争的医药流通市场环境氛围。

三、取得工作成效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共检查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单位2231户,检查覆盖率100%,共排查处置风险隐患1450个,完成处置1439个,处置完成率99.24%。

今年我县食品抽检任务265组、农产品任务270组,目前已完成抽检任务,食品抽检合格率97.36%,共检出不合格食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率94.81%,检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4批次,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我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疫苗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分别为药品经营单位100%,医疗器械(一类)生产单位100%,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00%,医疗机构100%。

为合力防范用药用械安全风险,目前已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抽检12批次,日常监督抽检20批次(含中药饮片6批次),合格率100%。

为加强疫苗不良反应监测,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和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试剂经营使用单位完成100%全覆盖检查。

现场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有关医药企业认真落实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工作,切实防范药械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共评价药品不良反应例35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85例,公安禁毒部门上报药物滥用监测7例,辖区暂未产生聚集性药品不良反应风险信号。

为创优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我局积极培育指导“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今年绩溪县长安万罗山种植专业合作社林下黄精药材种植基地顺利通过省级“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评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关乎生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责任重于泰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局也将持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做好各项监管措施,保障全域全年食品安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答记者问(一)

 

问:2022年以来,全国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请问我县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全县全年食品安全呢?

 

绩溪县绩溪县食药安办 副主任 汪雪晖

1.专项行动背景:今年以来,绩溪县紧紧围绕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多措并举深入实施“守查保”专项行动。

2.具体落实措施:

1)细化方案,压实各方责任。省、市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后,绩溪县局在结合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及任务分工。

2)联合整治,提高监管效率。多次联合县教体、公安、卫健、消防等部门,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老年食堂专项检查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禁止餐饮浪费等各项有关规定,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三)罚教结合,精准服务企业。扎实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在日常监管,坚持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为原则,提升执法质量,注重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发挥“流动诊所”作用,帮助企业查风险、除隐患,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强化监管,助力文明创建。以文明餐桌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全局干部职工按照统一部署要求,以辖区范围内大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进行逐户走访,在积极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意义重大的同时,免费发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贴纸,并督促餐饮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开展全过程,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导向,积极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工作进展,运用县政府网站、市局网站及县局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推进中的具体举措及风险排查整治情况,让市民切实感受到守护食品安全在行动。

 

答记者问(二)

 

问:根据刚才的情况介绍了解到,我县食品生产小作坊占据了食品生产主体半壁江山,小作坊的生产方式一般都比较粗放,生产手段简单,采用的安全措施也不是很科学规范,请问要如何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

 

绩溪县绩溪县食药安办 副主任 汪雪晖

为持续落实“千企万坊”帮扶举措,纵深推进“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转变人们对食品小作坊散、乱、差和从业人员大多知识水平低的刻板印象。我局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提高辖区内示范小作坊创建水平。针对基础较为薄弱的小作坊,我们以监管整治为先,现场培训《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文件要求,督促其做好生产加工场所卫生、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等工作;针对基础条件较好、产品质量较高的食品小作坊,以规范提升为优,现场指导其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流程再规范工作。通过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充分发挥“示范生”的模范带动作用。

开展小作坊治理和规范提升,是新形势下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局会持续推进示范小作坊建设工作,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答记者问(三)

 

: 在接受疫苗接种时,作为普通居民该如何确认疫苗的安全性呢?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负责人 凌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的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国家实行疫苗批签发制度,每批疫苗销售前或者进口时,都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批签发机构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审核、检验。符合要求的,发给批签发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发给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合格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应当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冷链储存、运输应当符合要求,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所以从总体上来说,我国的疫苗质量安全有着多重保障。作为普通居民,重点应关注接种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接种现场是否具备冷链储存条件。目前,我县正规的接种机构有绩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原县委党校方舱接种点)。广大居民在预约接种一些特定时期供货比较紧张的如HPV疫苗、流感疫苗的时候,更要注意切勿相信来源不明的消息和供货途径,务必要去正规接种机构预约接种,必要时可保留疫苗外包装查询追溯信息。

 

 

答记者问(

 

问:现在数字经济越来越繁荣,很多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买各类产品。请问,从网上购买的药品医疗器械正规吗?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负责人 凌云

首先要明确的是,药品和医疗器械可以网络销售,但其入驻平台和销售单位本身应取得相关资质。消费者应注意查验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是否清晰展示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备案凭证或公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商家联系方式。意向购买的药品还可以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药品注册文号、医疗器械注册文号等信息。在完成了上述查验后,对药品有效期有特殊要求的顾客,我们还建议与客服约定或确认所购买药品的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和效期临近情况等,避免收货后产生消费纠纷。

另外,在网购药品到货后,可以从基本的外观、包装标签上进行辨别,也可使用支付宝“码上放心”或部分生产企业自行开发的追溯小程序,扫描识别药品外包装上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追溯码”等,根据溯源即能够对药品真伪作出初步判断。鉴于目前电商物流运输的局限性,应谨慎购买需要冷藏等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避免产生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


[ 12-16 15:29 ]

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 通过今天的新闻发布,让我们了解到我县2022年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情况。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宣传好、报道好我县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工作落实情况,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

非访谈时间,请于正式访谈时间内发言。
谢谢您的参与!